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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领导本市县级检察院的工作,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对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主要职责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国家法律和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全市检察工作目标,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对重大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破坏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刑事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 院开展刑事检察工作;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下设有检察事务部、政治部、监察监督部、检务管理部、检务保障部、机关党委、工 会、刑事检察一部、刑事检察二部等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1个即检察官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486.82万元、支出总计4457.63万元。年末结转为29.19万元,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了903.98万元,上升25%,支出总计增加了872.05万元上升24%主要原因是本年有空调更换和听证室建设两个一次性项目,且本年补发了2018年至2021年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奖励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486.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9.92万元,占比9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426.9万元,占比9.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45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2.03万元,占比71.8%;项目支出1255.60万元,占比2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59.92万元、支出总计4030.74万元。年末结转为29.19万元,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928.52万元,上升29.6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上升899.34万元,上升28.72%。主要原因是本年有空调更换和听证室建设两个一次性项目,且本年补发了2018年至2021年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奖励金,本年抚恤金支出较上年增加90余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30.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2%。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99.34万元,上升28.72%主要原因是本年有空调更换和听证室建设两个一次性项目,且本年补发了2018年至2021年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中,人员经费2324.33万元,占比57.67%,日常公用经费475.8万元,占比11.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30.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567.79万元,占88.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82万元,占9.25%;卫生健康(支出90.12万元,占2.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4054.46万元,支出决算403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1%。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3653.03万元,支出决算356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7%,用于人员工资及机关运转和办案业务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了774.35万元,上升27.72%主要原因是本年有空调更换和听证室建设两个一次性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248.15万元,支出决算37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23%,用于保障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养老保险及抚恤金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158.08万元,增长73.61%主要原因是本年补发了2018年至2021年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奖励金,且本年抚恤金支出较上年增加90余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53.28万元,支出决算9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用于医疗保险缴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35.84万元,减少28.45%主要原因预算政策调整,2021年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0.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24.3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37.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79万元公用经费475.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17.78万元;资本性支出488.6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3.34万元,支出决算73.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20年增加28.72万元,增长64.37%,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买一台执法执勤用车,公车购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当年无因公出国事项。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预算49.97万元,支出决算49.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20年增加6.47万元,上升14.87%,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买一台执法执勤用车,公车购置费增加。截止2021年底我院公车保有量26辆。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37万元,支出决算3.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20年增加2.27万元,上升206.36%,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国内公务招待86批次910人次,较上年有所上升。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20年增加20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公车购置费,2021年购买一台执法执勤用车,公车购置费增加。截止2021年底我院公车保有量26辆。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5.8万元2020年减少17.04万元,降低3.45%。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人数较2020年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5.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0.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3.2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5.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5.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0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5,共涉及资金657.7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53.45%。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等。

五、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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