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4月27日,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对10件拟不起诉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相关侦查人员出席,对听证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并评议。
听证会由第一检察部主任窦永文主持,书记员宣布当事人权利义务和会场纪律后,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就3件交通肇事案、5件故意伤害案、2件非法侵入住宅案,从案件事实、定罪证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情况等方面逐案向听证人员说明了对案件做出相应处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理由,精确详细的回答了听证人员的提问。
“我对不起被害人,我向他赔礼道歉。我非常后悔,以后我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我一定痛定思痛,认真反思,同时动员身边的人也提高法律意识......”。
听证会上,10名犯罪嫌疑人均真诚表示认罪悔罪,听证人员在充分听取承办检察官意见后,就听证事项进行了充分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听证案件的审查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法理情理兼顾,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最后,吉洪文副检察长指出,检察听证制度能够增强司法的民主性,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促进阳光司法;同时,也是健全检察权运行的重要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措施之一,我们将最大限度将检察听证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做到“应听证、尽听证”,要本着公平高效的原则,以公开促公正,精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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