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9日,襄汾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古城镇西街村村委会,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常务副检察长樊黎萍主持,侦查人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村镇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双方赔偿谅解情况、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情节、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等。犯罪嫌疑人赵某完全认可检察院对其指控的犯罪事实,真诚悔罪并认罪认罚,请求对其从宽处理。
值班律师称,“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既教育、挽救犯罪嫌疑人,又做到了到案结事了人和。”人大代表认为,“检察机关送法下乡,是将公权力主动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的表现,同时不起诉决定也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理念。”侦查人员及其他听证人员均一致同意不起诉的处理意见。犯罪嫌疑人赵某感谢襄汾检察院给自己悔过自新的机会,并表示今后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公民。
鉴于听证会形成的一致意见,主持人当场宣布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会后,西街村村委主任激动地说,“今天来了这么多村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大家都很期待,检察官深入群众、上门听证,既给老百姓上了一场生动的普法课,又让我们感受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
本起故意伤害案,是襄汾县检察院适用保证金提存制度化解社会矛盾的有益尝试,是对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同时也是多方联动、加强诉源治理的生动实践。检察长权建威表示,检察听证进乡村,以公开促公正,今后要常态化开展此类工作,因为公平正义不仅应当被看见,还应当被人民群众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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