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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霍州:助力霍州古树名木资源保护
时间:2022-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保护古树名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制定详尽的切实可行的保护方案,协同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在近期召开的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对检察机关开展此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为切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今年4月份,霍州市检察院开展了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调研活动,对辖区内多个乡镇村庄的古树名木保护现状开展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部分乡镇存在古树周围堆放杂物、圈养牲畜等违法情形,破坏了古树的生长环境,影响了古树的生长发育。相关行政机关、乡镇可能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5月20日,霍州市检察院召开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听证会由第三检察部主任王慧慧主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5人担任听证员,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听证员先后发表听证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力,推动霍州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向相关职能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或者磋商函。


相关职能单位代表表示,通过此次听证会,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有了新的认识,虽然开展此项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困难,但会积极行动,协同相关部门推进此项工作,真正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古树是林木资源中的瑰宝,蕴藏着丰富的政治、历史、人文资源,是一个地域悠久历史和文明程度的象征。古树保护更是当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守护霍州“生态绿”贡献检察力量。

古树名木,是特定地理条件下形成的生态景观,它是历史的见证,人类文明的象征,是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的综合载体。我们所称的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古树资源分为一级古树、二级古树和三级古树,分别对应着树龄在500年以上、300年以上不满500年和100年以上不满3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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