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上门举办听证会,不仅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也让我们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在一场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后,现场群众代表这样说到。
该申诉案件是一起因邻里纠纷导致故意伤害二十四年未能化解的案件。为贯彻执行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坚持做到“应听证尽听证”,经申诉人同意,临汾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于5月25日在洪洞县兴唐寺乡政府对该起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就地开展释法说理、矛盾化解。
听证会现场
▲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忠庆主持听证会
▲ 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受邀担任听证员,村镇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听证会
▲ 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及听证的目的
▲ 原申诉案件承办人围绕焦点问题进行细致分析并提出拟审查意见
▲ 在申诉人陈述了申诉理由并对案件事实发表意见后,听证员们围绕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向原申诉案件承办人、申诉人进行了提问。后经听证员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审查意见。
会后,申诉人对检察机关带案下访、开展上门听证、耐心听取申诉人意见的做法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门听证是检察机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的重要途径,把听证室“搬”到申诉人所在地,是临汾检察机关上门听证、化解矛盾的首次尝试,也是领导包案办理信访申诉案件化解工作的积极探索。
下一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切实降低重复信访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信任感,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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