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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安泽:让初犯穿上“救生衣”,让累犯戴上“紧箍咒”
时间:2022-06-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安泽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其中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同案移送审查起诉,经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后,拟对该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作出提起公诉和不起诉决定。同一个案件为何会出现如此不同的办理结果?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进公开听证现场,听听检察官是怎么说的,听证员又会有怎样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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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日,安泽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刑事案件简易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作为听证人员,分管检察长、案件承办人、公安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参加了会议,犯罪嫌疑人由于疫情原因未能到场。

听证会上,分管检察长介绍了本次公开听证的目的和意义,案件承办人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及诉讼经过,认定的事实、证据情况和拟作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该案为两名犯罪嫌疑人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然向他人提供银行卡帮助支付结算,触犯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该案之前有过两次盗窃前科,均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具有累犯情节,且未退赃退赔,因此拟对该犯罪嫌疑人作出提起公诉并从重量刑的决定;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案发前出于侥幸,准备了三张银行卡,在向他人提供了一张银行卡后,发现该银行卡被冻结,其余两张银行卡未继续向他人提供,证明其有悔改意图,其系初犯、偶犯,且年龄仅有26岁,并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因此承办检察官拟对该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为增加司法透明度,提高办案质效,做到“三个效果”统一,经报院领导同意后召开此次简易听证会。

听证员围绕案件焦点进行了充分的提问,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决定,并建议我院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做好刑行衔接工作,建议行政机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最后,三名听证员对此次听证会给予了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我院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的办案理念。分管检察长表示,我院将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和求极致的精神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羁押”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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