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现在确实走投无路了,想请你们帮帮忙,给我两个孙子争取一些抚养费。”将近七旬的吴某眼含泪水,带着11岁的吴某杰和10岁的吴某佳走进翼城县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说出了自己的无奈。
原来四年前,两个孩子父亲因车祸去世,母亲崔某以外出打工为由再未归家,亲属多方打听无果,吴某只得独自抚养两个孙子,随着年事已高、疾病缠身,吴某已无力抚养,遂欲以孩子为原告将崔某诉至法院索要抚养费,在得知检察机关具有支持农民工、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起诉的职能后,他专门来到检察院寻求帮助。
在接手这个看似简单的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职统波发出了三连问:吴某能否做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崔某是否真的处于失联状态?起诉崔某是否能解决孩子的实际困难?
很显然,两个孩子父亲去世后,法定监护人仍为失联的崔某,在向法院确认了吴某并不具备作为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后,检察官第一时间与法律援助中心沟通,该中心为吴某杰二人指派律师参与诉讼。后又到崔某户籍所在地、常住地进行调查,崔某母亲表示崔某多年未回家,甚至父亲生病都联系不上,检察官一行又走访了老村支书等多人,得到了同样的回答。在崔某无法联络的情况下,抚养费纠纷即使胜诉,吴某杰二人也不一定能实际拿到抚养费,实践中该类案件执行多是无果而终,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虽然国家对于“事实孤儿”有相应的救助政策,但需先确认崔某失联才可办理,同时该政策也需要儿童的监护权人申请,监护权不变更,吴某杰二人则无法顺利享受该项能解决实际困难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