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临汾市委推进“六大发展”的决策部署, 提升“法治临汾”建设的整体水平,6月9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研究室起草的《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六大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增强服务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创新机制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能力和水平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意见》的出台,是临汾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临汾开创弊革风清的政治环境和建设富民强市的战略目标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出台的又一重大举措。
《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统一执法思想,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深刻把握当前临汾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立足检察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三个着力”,即着力研究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打击经济增长新方式下出现的各类新型经济犯罪,着力解决经济发展增速换挡后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 努力“营造四个环境”,即高效的服务环境,安全满意的治安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从努力提升“法治临汾”建设的整体水平出发,《意见》强调,要结合全市实际,依法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吸储、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努力营造安全满意的治安环境。要积极稳妥地做好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工作,努力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大对农民群众身边腐败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要着眼于保障改革创新,慎重对待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助推检察工作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