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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尧都:一“建”送达 推动外卖商户依法“亮证”
时间:2023-10-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互联网餐饮服务的发展,点外卖已经成为很多人的生活习惯,尧都区人民检察院着眼网络平台食品安全这一新领域,严把入口关,对辖区内网络餐饮平台无证、超期经营等违法情形开展了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外卖商户依法“亮证”,引导网络餐饮平台健康有序发展。


今年6月,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网络餐饮店未按要求将其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在外卖平台上予以公示,亦或公示的相关证照已过期。此类商铺是否具有合法的营业资质,是否处于营业状态,网络平台能否确保外卖商户经营信息的的真实性、有效性……针对以上问题,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线下走访多家商户,发现部分商户已经停业属于“僵尸”商户,部分商户的证照已过有效期或证照齐全但未及时上传至网络平台。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履职,持续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在厘清外卖平台、外卖商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自的职责后,6月6日,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强化审核监管,对未按要求公示经营信息的行为依法查处,进一步规范对外卖平台及商户的运营管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规范经营意识,帮助网络餐饮平台健全监管制度。


(整改前)

(整改后)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检察建议书中提到的商户进行了督促整改;同时,对两家外卖平台的本地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要求其对平台上的所有在线商户进行逐一审查。通过此次整改,外卖平台累计核查在线餐饮商户1484户,清理“僵尸”商户235户,暂时下线证照过期商户115户,经提示更新公示证照商户219户,下线未及时更新证照商户38户。外卖平台承诺,今后将严把审核关口,每月定期推动商户进行合规整改,并定期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一蔬一食,一荤一素,食品安全事关民生福祉,是底线,也是红线。点外卖已经成为普通民众的一种重要生活方式,做好外卖商家经营情况和公示情况的监督至关重要,尧都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之以恒捍卫“舌尖安全”,切实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守护者”。


法条链接: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

《山西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者证照的链接标识。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页面公示门店照片、菜品名称、餐食分量、主要原料名称和价格,并对真实性负责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报送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验,及时更新公示。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法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责任约谈情况应当依法纳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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