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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侯马:走,跟着检察长去巡河
时间:2023-05-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6日,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兆利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会同侯马市水务局对汾河流域保护公益诉讼系列案进行“回头看”,发现影响汾河生态环境、河道行洪安全的隐患消除了,郭兆利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能落下了。


今年4月,侯马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省院部署的“深入推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紧盯汾河水污染治理,助推一泓清水入黄河”专项行动,在进行常态化巡河过程中,发现在汾河行洪河道内,多处出现村民随意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汾河大坝上的树根处堆放了大量的废弃农药瓶,有些已经滚落到河道内。这些农药包装废弃物可能出现遗撒,引起土壤化学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导致汾河水受到污染。此外,成片的废旧农用薄膜堆积在河道内,可能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影响汾河的生态环境。更令人担忧的是,汾河的多处河段内有村民种植的树木,共计约20亩,这些树木会限制水流的速度,增加洪水的破坏力,阻碍行洪畅通,汛期来临后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汾河作为黄河的第二大支流,保障汾河行洪畅通和河势稳定,防止农业面源污染,确保沿河村镇、农田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黄河保护的重要目标。该院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检察长坚持一线办案,针对村民在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树木问题,向侯马市水务局制发检察建议。水务局相关负责人立即表示,将监督指导各河段的负责人员清理阻碍行洪的树木,全面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各类阻水障碍物,恢复河道行洪能力,消除汛期安全隐患。此外,该院还就汾河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问题与相关乡政府、街道办开展磋商。乡办相关负责人也积极表态,将组织力量迅速进行排查和督促整改,并进一步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处理的管理。

雨势渐大,河流湍急。在此次“回头看”过程中,检察干警发现,在汾河河道内,阻碍行洪的树木移走了,村民丢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不见了,成片的废旧农用薄膜消失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防治汾河水污染,是护佑黄河长久安澜的重要举措。”郭兆利表示,“光消除隐患还不够,要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全面提升沿河村民的防洪意识、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守护汾河河畅水清。”

防洪保安全,清障护生态。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守护生态环境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强公益诉讼和相关职能单位的有机结合,持续推进汾河流域综合治理,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汾河水清、河畅、岸绿、景美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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