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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襄汾:为文物古建砌好“保护墙”
时间:2023-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襄汾曾有“金襄陵,银太平”的美誉,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造就了丰富的古建筑群,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临汾市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6处。襄汾县检察院深感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责任重大,他们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作为公益诉讼新领域的重点工作部署推进,不仅切实保护了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还有效激活了相关职能部门对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以更优检察履职促进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


一个办案团队

万事开头难,作为公益诉讼一项新的领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性强、办案难度大,如何破解其监督难题成为襄汾县检察院部署工作的重点。

“组建一个办案团队,全力打造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公益诉讼模式。”检察长权建威一锤定音,襄汾县检察院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迈出了第一步。该院在整合院内办案资源的基础上,集中优势力量,努力将办案力量充实到公益诉讼办案一线,组建了由检察长带头办案、分管副检察长和员额检察官轮流办案、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细致的司法干警共同参与办案的公益诉讼办案团队。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邓庄镇灵光寺琉璃塔就是经办案团队指导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

2020年,襄汾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创建于唐贞观年间的灵光寺琉璃塔没有划定保护范围,周围被农作物庄稼及杂草环绕,且该塔顶层严重损坏,其塔身部分砖块和琉璃瓦均存在破损情形。针对这一情况,该院通过磋商的方式与文物保护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其加强对灵光寺琉璃塔的保护。

“检察院联系我们的时候,我们还有点惊讶,怎么检察院开始管文物保护了。”文物部门负责人讲到,“不过了解到检察院公益诉讼的新职能后,我们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落实。”

经过层层上报审批、工程招投标、聘请专家等程序后,文物保护部门遵循“修旧如旧”的理念,历时两年多,投资200余万元,在采取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修复方式的情形下对该文物进行了抢修。如今,走近灵光寺琉璃塔,但见七层精致而完整的塔身,各层琉璃出檐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尤为靓丽。

襄汾历史悠久、文脉厚重,在具体案件的承办中,襄汾县检察院始终秉承着以“大配合”思维创公益诉讼多赢格局的理念,为县委全方位推动“一部、一城、一村”文化文物保护传承利用示范区稳步建设贡献检察智慧、监督智慧。


一场专项行动

经过摸索探路,文化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案源少,会制约公益诉讼工作的扎实推进。该院在组建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后,随即将解决案件线索问题作为当务之急,变被动为主动,多措并举全面拓宽线索渠道。

在案件办理中,该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看”新闻动态、“听”群众心声、“访”民生关注,最大限度拓宽案源渠道;同时,建立“公益诉讼+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与刑事检察部门密切沟通联系,方便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确保办理刑事案件时及时发现公益诉讼办案线索并成案。

2021年,山西遭遇一场持续强降雨,古建保护成为襄汾县检察院检察官关注的重点。他们主动出击,积极摸排,一方面组织办案团队汇总已有线索,包括群众举报、刑事检察案件发现、其他组织移送等,及时对接相关部门处置险情,确保文物安全;另一方面组织干警深入辖区实地摸排巡护,对文物进行数据采集和健康评估,助力发现更多线索。

在这次摸排中得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赵曲文庙大成殿出现檐角破损、琉璃瓦掉落等情形;而低级别文物和未定级文物出现墙体坍塌、梁架倾倒等严重险情的情况较多。弱小的它们既是历史产物,也是乡愁记忆,急需“有人管”。

应修尽修,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襄汾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的督促履职为文物“撑伞”,制发6份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及时采取遮盖、加固、围挡、防渗等有效措施,防止文物险情进一步扩大。雨过天晴,受损的文物古建也迎来了昔日的芳华和荣光。

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襄汾县检察院找准职能定位,在强化“内功”的同时,与相关行政单位就信息交流与反馈、案件通报与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调配合等建立协作机制,有效扩大公益诉讼检察朋友圈,推动今后双方高效协作解决实际问题。

2022年,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文物保护、食药安全等重点领域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实现了检察公益诉讼为千年文物古迹提供司法保护常态化。


一次次回头看

在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诉讼工作实践中,襄汾县检察院始终秉承保护公益的初衷,共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件,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件,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件,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件。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逐渐深入人心的同时,襄汾县检察院紧盯末端,将“回头看”作为“规定动作”嵌入公益诉讼常规办案流程,采取“一案一回头”的方式,紧盯整改落实不到位、先行整改事后“反弹回潮”等问题,持续跟进监督。

曾经摇摇欲坠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汾城镇北贾坊魁星楼又恢复了往日风貌;陶寺乡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陶寺关帝楼和陶寺北墓地重新设立了文物保护标志牌;小梁河战斗遗址由原来的一片荒芜、杂早丛生变得错落有致、井井有条;襄陵镇城隍庙钟鼓楼被修缮一新……襄汾检察院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探索实践到如今的满地开花,离不开检察长权建威的亲自带队落实,为案件的顺利办理提供了坚实保障。他表示,“文物保护涉及公共利益,关乎文化传承,公益诉讼工作既要‘回头看’,还要‘实时看’,确保每一份检察建议落地生效,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联合发力,共同画好文物保护的同心圆。”

“我们和检察机关的目标是一致的。有了他们的监督和帮助,我们会更好地做工作,守护好襄汾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在和检察机关多次打交道后,文物部门负责人惊喜地发现,检察建议从制度上缩短了文物保护从申报到整改的过程,今后他们将同检察院一道,在配合协作中积极护佑文化根脉。

文物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襄汾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检察建议落实落地,促进受损建筑修缮保护,延续了文物古建的生命,擦亮了检察文物保护“新名片”。下一步,襄汾县检察院将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继续深化前期主动对接线索,中期注重办案质效,后期一案一回头的办案理念,不断扩大检察监督影响力,为文物古建撑好伞遮好风挡好雨,牢牢砌好文物“保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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