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与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发布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霍晓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俊发,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高小斐,典型案例案件承办检察官李山峰参加会议并就相关工作回答记者提问。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娟主持。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来自山西法治报、山西晚报、检察周刊、临汾日报、临汾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受邀出席。
会上,霍晓燕通报了临汾市检察机关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孟俊发介绍了《英烈保护法》颁布五年来我市烈士褒扬纪念工作情况。
高小斐发布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答记者问
新闻发言人 李 娟
自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颁布施行以来,临汾市检察机关英烈保护及红色遗址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9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8件,磋商函40件,全部收到行政机关有效反馈。通过督促、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投资2605.9万元,修复被污损墓体、墓碑、纪念碑、纪念亭50处,清理整治绿化陵园环境42处,排除可能导致烈士陵园冲毁的山洪隐患5处,排除未设置消防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5处,对25处存在土地、设施被侵占隐患的烈士陵园、革命遗址提出划定保护意见,切实用法律手段捍卫了英烈尊严。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
临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
典型案例
1、洪洞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柏树庄村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2、隰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环珠村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3、曲沃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李福胜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
4、乡宁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薛长江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5、安泽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和川烈士陵园行政公益诉讼案
6、浮山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辛庄村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地址:临汾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大街
邮编:041000 电话:0357-2992012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